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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分割房屋
离婚诉讼中如何分割房屋
 
      (作者:张佳奇律师)

      离婚诉讼中,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房屋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如何进行分配。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的约定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房屋价值、房屋所有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则由法院分别以下情形作出相应的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主张所有权
      如果夫妻双方均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竞价,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其出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一方主张所有权
      如果夫妻一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所有权,则由双方约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值。主张所有权的一方取得所有权后,按照估值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
      如果夫妻双方均不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所有权,则双方可以申请将房屋予以拍卖或者变卖。在这种情况下,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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