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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没有居住证
法院立案没有居住证
(作者:张佳奇律师,电话:18521536308)
         我在上海执业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客户因为没有居住证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起诉后法院不给立案的情况。有些当事人也通过各种渠道咨询了很多律师,给出的建议也是五花八门,甚至有律师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办理居住证再起诉。这样一来就要拖一年多时间才能办好居住证,很可能会导致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那么能不能在不办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情况下立案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我们要分析一下法院不给立案的原因。这种案件大多数是做生意的老板以个人名义起诉,并且是在原告营业地所在区的法院起诉。这就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以个人身份在起诉必须是户籍地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另一个是起诉事由往往都是索要货款、偿还借款等等,没有明确界定纠纷的法律关系。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其实很简单,相应地需要在起诉时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单位名义起诉,例如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同时列明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的身份信息;另一个是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即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做到这两点,就可以绕开居住证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这个障碍,从而让法院顺理成章地立案。
         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其中,合同履行地包括买方所在地、交货地、收款地等。例如,在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交货,用老板的个人账户收款,就可以以个体工商户作为原告,向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的区法院起诉。
         或许很多人又会产生一个疑问,认为双方之间并没有签署合同,怎么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呢?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QQ、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并非纸质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
         综上所述,起诉时法院不立案主要是因为原告身份不适格或者起诉事由不正确导致的。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本律师的电话或者添加微信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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